泰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1-05-06  

4月30日,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主持召开第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市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乔建奎律师从《条例》修订的目的、《条例》出台的意义、《条例》主体框架内容、《条例》落实不到位的负面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对下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做好宣传解读。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二要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办理水平。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网络新媒体等线上和线下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要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要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条例》为指导,依法依规,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四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同志,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市政府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确保《条例》真正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