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196号提案的答复
省商务厅:
张小菲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升级的提案》收悉,现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网络交易监管相关工作,按照“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加强合规指导,强化标准建设,助推质量提升,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积极促进我省包括农村电商在内的网络交易市场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平台企业合规指导。出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山东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山东省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等文件,召开平台履行法定责任、反垄断合规指导、网络直播营销、“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等行政指导座谈会,引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公平竞争。
二是强化标准体系建设。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促进农村电商产业升级18项相关标准,开展6个农村电子商务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涉及农资电子商务交易、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质量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等多个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是推动农村产业质量提升。在包括农业在内的相关领域,构建“好品山东”产品、企业、行业、区域、地理标志“4+1”品牌体系,莱芜黑猪、滕州马铃薯、烟台苹果、潍县萝卜等农产品品牌入围首批遴选产品。开展省长质量奖评选、高端品牌培育企业评定等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现代农业组织提升质量水平和品牌价值,带动区域品牌发展。聚焦农产品等八大领域,协调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优塑强农产品品牌,增强“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影响力。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行动纳入省政府“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对列入行动的电商平台给予经费补助。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有效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提高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五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将查处农村电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重点,严厉查处电商、平台企业的仿冒混淆行为、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诋毁行为、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查处电商、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案件38件,实施经济制裁301.18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村电商领域公平竞争秩序,为我省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
二、下一步打算
张小菲委员提出来的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升级的建议,对壮大我省网络交易市场规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平台企业的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聚焦电商代运营、农村物流配送、融资贷款、电商培训等方面,发布相关地方标准,提升我省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持续增加农产品优质供给。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工作,推动多方协作,形成平台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聚焦社会舆论关注较高的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农村电商合法权益,助推农村电商产业升级。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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