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字体:
打印
时间:2022-02-28 10:59

关于山东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3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山东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态势。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321.9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7284.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比上年增长11%;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217.9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24亿元,政府债务外贷收入2.5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2.3亿元,调入资金1584.4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26.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586.2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1709.11亿元,完成预算的98.9%,主要是2021年预算执行中,国务院规定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剔除这一因素后,同口径增长9.5%;上解中央支出173.6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703.4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35.78亿元。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08.2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44.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9.8%,比上年增长33.3%;上年结转收入117.14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003.5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47亿元,市县上解及调入资金等995.6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42.66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264.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增长22.9%;省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政府债务外贷转贷支出2836.1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37.4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04.6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65.5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860.2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7976.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比上年增长9.6%;中央转移支付收入37.3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11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等728.9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842.44亿元,其中:当年支出9702.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同口径增长1.6%;调出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39.5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017.84亿元。

  202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845.4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26.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比上年增长88.7%,主要是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增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及市县上解收入等37.5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67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36.8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下降24.4%,主要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通过专项债券安排的省本级项目支出减少;补助市县及调出资金等139.9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2610.8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6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2.1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63.32亿元,完成预算的130.2%,比上年增长5.2%;中央转移支付收入6.7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1.8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72.51亿元,完成预算的81.1%,主要是部分市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支出低于年初预期;当年支出同口径增长18.8%;调出资金79.3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40.26亿元。

  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9.89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7.65亿元,完成预算的127.3%,比上年增长1.4%;中央转移支付及市县上解收入6.6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6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7.59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6.04亿元,完成预算的72%,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股权收益,不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当年支出增长129.2%,主要是为应对疫情影响,202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较多,支出基数较低;调出资金等11.5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2.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58.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比上年增长27.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537.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增长15.5%。年末滚存结余4773.49亿元。

  2021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22.4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比上年增长41%,主要是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到期,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60.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14.4%。年末滚存结余1363.91亿元。

  以上四本预算收支具体情况,见《山东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文件(六)〕。

  (五)政府债务情况

  经财政部核定、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1年我省政府债务限额为21143.6亿元。当年共发行政府债券5631.5亿元。具体包括:一是新增债券334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4亿元,支持了93个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债券3017亿元,支持了交通、水利、市政等2185个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100亿元。二是再融资债券2290.5亿元,其中,2057.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33.2亿元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9992.3亿元,未突破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六)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决议,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1.大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调节作用,集聚各类资源要素,支持经济持续恢复、迈向高质量发展。注重强化政策支撑。围绕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创新出台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延长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期限等地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700亿元以上。围绕支持“六稳”“六保”,省级筹措资金1064亿元落实四批“政策清单”中的121项财政政策。围绕支持八大发展战略,下达资金2096亿元,推动26条财政政策落地。围绕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行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并在全国率先建立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围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出台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强县等财政激励政策,打造多极引领、多点支撑的县域发展新格局。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将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纳入一个“盘子”统筹安排,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聚焦乡村振兴,省级整合涉农资金481亿元,带动全省整合948亿元。聚焦科技创新,省级整合科技创新发展资金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强化财金协同联动。深化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省级统筹资金97亿元,投向基本建设、科技、制造业等领域重大项目。注重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全年实现投资259.2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538.6亿元。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开展,全省新纳入财政部管理库项目38个,投资额352亿元。率先建立供应链金融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额81.12亿元,多措并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2.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人民至上,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选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达到9243亿元,占比为79%,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提供了资金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省级筹集41.68亿元,带动市县投入41.43亿元,支持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113个、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15个,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省就业支出63.4亿元,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23万人次,通过“稳岗返还”方式稳定就业岗位543.9万个,通过担保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发放创业贷款226亿元。完善居民收入政策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方面,提出15项重点任务和52条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城乡低保对象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高10%,惠及360多万人。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增长4.5%,惠及全省753万退休人员。省级统筹安排138亿元,提高80多万名优抚对象待遇水平,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和困难帮扶。全省安排79.92亿元补贴供暖企业和困难群体,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省教育支出2410亿元,同口径增长9.6%。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改薄与能力提升工程,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27所、中小学277所,确保“大班额”动态清零不反弹。支持实施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科教融合新建大学建设等高等教育重点项目,助力在鲁高校“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支持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启动实施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推动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连续第9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人均达到79元。将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01亿元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归集医保基金98亿元支持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全省住房保障支出280亿元,同口径增长29.4%,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分别新开工12.95万套、65.5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1.7万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2万户。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给予补助,支持举办建党百年群众文化活动2.8万余场、“送戏下乡”11万余场。支持改善社会治理。保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平安山东”建设取得新成果。

  3.着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加大对下帮扶力度,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在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全省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5.2%,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省级日常公用经费、业务运转类支出统一压减20%,会议、差旅、培训等经费压减30%;“三公”经费预算下降25.9%,并通过完善政策项目评估清理机制取消到期政策166亿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在积极用好政府债券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优化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序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27项中央资金、16项省级资金、20项市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提高拨付效率,强化动态监控,全省各级共分配落实财政直达资金1630亿元,支持实施2.2万个项目,超过1亿人次和5万户企业受益。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省财政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2529.4亿元,同比增加113.4亿元,重点向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增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能力。完善财力保障、审查监控、库款调度、发展激励、责任追究、应急处置“六项机制”,健全工资专户和基本民生专户制度,拨付专户资金627亿元,确保基层“三保”总体稳定。

  4.聚力推进财税改革攻坚。聚焦财政运行中的短板弱项,努力以改革促管理、以创新增效益。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刚性预算、绩效预算、透明预算、可持续预算等“六个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省级新制定养老服务、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等30项支出标准,各类法定和固定支出标准总数超过300项。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省市县三级基于一体化系统全面开展202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对预算管理全流程实行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技术支撑。扎实推进税费改革。根据税法授权,出台我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创新开展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改革,提升征管质效,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在全国率先建立罚没财物管理制度体系。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省级全面实施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对10个重大政策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债券额度分配挂钩。16个市全面开展成本绩效管理、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推动提升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5.努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金融资本等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显著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统筹运营初见成效。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省级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闲置和出租的土地、办公用房、存量公有住房实行统筹运营、共享共用。省级政府公物仓启动运行,首批入仓价值3300余万元的办公设备家具,完成5批次调剂,14个市也已建立政府公物仓制度。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股权规范运作。对纳入划转范围的全省144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逐户督导,加快企业章程修订和产权变更进度,完善股权集中持有、封闭运行、专户管理机制,规范划转股权收益收取管理,增强对社保基金的战略储备保障能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能显著提升。认真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一企一策”细化落实8户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改革方案,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8户企业净利润同比增长29.6%。加强国有金融资产动态监测,组织开展产权登记专项行动,将全省6.5万亿元国有金融资产纳入统一管理。

  各位代表,2021年全省财政运行也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等经济性、政策性减收因素叠加,刚性支出持续增加,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基层“三保”面临较大压力;部分县(市、区)债务水平较高,防范化解风险压力加大;部分资金效益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细致,预决算编报不够完整细化,财务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

  总的看,全省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将为财政持续平稳运行奠定较好基础。但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因素影响,加上疫情防控压力,经济运行面临一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收入方面,在2021年收入高基数、高增幅的基础上,2022年财政收入将回归平稳增长。特别是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减碳、降耗、压产任务十分繁重,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关产业增收压力较大。支出方面,各领域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等重点领域,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统筹发展与安全,妥善应对经济、金融、社会等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也将增加财政支出。综合分析,2022年全省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将继续保持紧运行状态。

  (二)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聚力“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对扩需求稳增长的支持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三)2022年全省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650亿元,比上年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295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增长5%。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总收入13268.63亿元,总支出12577.16亿元,结转下年691.4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500亿元,比上年下降6%,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收入有所减少。当年收入,加上新增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等,总收入9975.6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9961.45亿元,结转下年14.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1.89亿元,比上年下降19.2%,主要是上年部分市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较多。当年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及上年结转等,总收入173.8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58.64亿元,结转下年15.2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777.56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734.65亿元,增长3%。年末滚存结余4816.4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2022年省级预算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级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综合预算、强化统筹。将省级资金与中央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存量资金等统筹安排使用,全口径、一体化编制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提高综合保障能力。二是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在坚决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同时,优先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生改善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三是完善机制、优化整合。重点推进民生、产业等方面财政政策系统集成和资金统筹整合,形成稳定支持引导机制,放大调控效应。四是留有余地、防范风险。在精打细算、足额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的同时,加强财政政策储备,提升财政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收入安排意见: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228.3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2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69.82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8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27.9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2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77.5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7.46亿元。考虑全年预期的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专项上解收入、省与市县共享税收、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等,省级全口径预算总收入预计10353.27亿元。

  支出安排意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2年省级全口径预算总支出安排10353.27亿元。其中:部门正常运转支出254.34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转贷专项债券和上解中央等支出2820.23亿元,当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3177.59亿元,重点项目支出4101.11亿元。重点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安排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资金161.87亿元,其中科技资金145.2亿元(含统筹工业、农业等领域科技资金),增长10%。聚焦“四个一批”,集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推动海洋国家实验室等高能级重大创新平台创建,加快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和创新能力提升,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社会科学创新,加强社会科学研究;支持实施领军人才“筑峰计划”,深入推进泰山人才工程,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政策,助力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

  2.安排教育发展资金474.23亿元,其中省级资金398亿元,增长10%。重点支持启动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增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支持康复大学筹建和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推动“双高计划”高职院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加快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新一轮驻鲁部属高校“双一流”省部共建工程,支持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促进高校内涵提升。

  3.安排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资金956.51亿元,其中省级资金379.13亿元,增长12%。重点支持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补助政策;支持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体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将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按照国家部署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政策;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中医药发展支持力度,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支持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和常态化疫情防控。

  4.安排乡村振兴资金728.86亿元,其中省级资金338.04亿元,增长10%。重点支持推进现代水网建设,实施水资源配置、防洪提升、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工程;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种业振兴行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投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创设乡村公益性岗位,建设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养护,打造农村基础设施网;实施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培训、绿色循环农业等,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乡村建设行动,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危房改造、乡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政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5.安排生态环境建设资金150.09亿元,其中省级资金89.7亿元。重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落实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支持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新换旧”试点,落实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开展采煤塌陷地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6.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41.71亿元,其中省级资金123.56亿元。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支持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智能化高水平技术改造,落实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评价奖励、新产品保险补偿等政策,实施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加大对5G、工业互联网和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支持新型基础设施网建设,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落实“数字山东”建设重点任务,支持视慧融合大脑工程、数字机关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流通供应链平台建设等补贴政策,实施现代流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商互联供应链建设,支持现代物流网建设;实施对外开放强县财政激励政策,落实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开发区及国际合作园区奖励等政策,支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7.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资金613.03亿元,其中省级资金356.43亿元。重点支持国省道、高铁、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综合立体交通网;推动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对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给予奖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推动文化艺术创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文旅康养强县财政激励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公共安全保障,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支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力度,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支持天然气储气能力及管网建设,构建能源保障网。

  8.安排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869.58亿元。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支持财政困难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对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城市、重点生态功能区支持力度,引导重点区域加快转型发展;实施激励性转移支付和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调动各方面加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9.安排预备费36亿元,比上年增加6亿元,占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左右。

  以上预算安排情况,按预算管理规定,分别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详见《山东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报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20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拨付的本年度省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省奋力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攻坚之年,也是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的决战之年。我们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提升政策效能,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着力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运行。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坚决依法打击偷税漏税,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切实把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收上来,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继续紧抓财政收入质量,指导市县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求真务实做好财政收入工作,确保全省税收占比在75%以上。

  (二)精准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瞄准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扩需求“十大行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围绕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群体和行业,实施以阶段性政策为主、与制度性措施相结合的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健全“财政+银行+保险+担保”的财金联动政策体系,灵活运用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策工具,引导资金资源要素向高质量发展集聚。全面抓好“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并做好政策储备,持续发力、精准施策,推进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支持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集中资金保障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紧盯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最后一公里”,促进民生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守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进一步强化财力保障、库款调度等措施,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稳妥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关工作,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储备,支持保障粮食、能源供给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五)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揽子措施,制定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等配套制度办法,加快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开展省级成本绩效管理试点,全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税费制度改革,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车船税收入分配改革,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推进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体系。深化资产管理改革,用好政府公物仓,加大行政事业资产统筹运营、共享共用力度。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动省属骨干金融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功能作用。

  (六)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坚决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将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长期过紧日子,定期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资金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深入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应用,2022年年底前形成全省标准统一、运行规范、上下贯通的预算管理新格局。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各位代表,今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践行“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而加倍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 要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规范表述。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七个险种。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利用预算超收收入等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6.全口径预算:是指按照全面加强政府各类资金统筹协调、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债务收支进行全面测算、一体安排。

  7.零基预算:是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以零为起点,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和实际资金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和优先次序,进而确定预算项目和支出规模,实现综合平衡的一种预算编制办法。

  8.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减税降费、扩大财政支出、增加财政赤字等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政府投资、增加公共消费、扩张总需求,从而实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9.民生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

  10.政府债务率:是指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占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重,是衡量政府债务风险程度的重要指标。

  11.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是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尚未支付,根据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并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预算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自2021年起,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12.“四个一批”:是指攻克一批创新技术,搭建一批创新平台,壮大一批创新企业,引育一批创新人才。

  13.九类困难群众:是指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机构养育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

  14.“双高计划”:是指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主要目标任务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优质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为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作出重要贡献。

  15.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涉企发展资金时,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实施差别化的支持政策,确保财政资金分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16.政府公物仓: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家具用具等,进行集中收储、合理调剂、依法处置的运作平台。


责任编辑: 照排科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