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延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清理小区居民电梯广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电梯安全,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扎实履行监管责任,积极采取有力工作举措,保障电梯安全规范运行。
(一)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2016年3月1日实施《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从法治层面进一步明确电梯各方职权、责任、义务,推动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严格电梯使用管理。每年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及时排查治理,坚持闭环管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三是规范电梯标志标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等规定要求,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电梯应急救援标识和应急救援电话等公共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电梯轿厢内是否安装、放置有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设施、物品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依法对其责令整改。四是严格实施电梯定期检验。持续保持全省在用电梯“应检尽检”。对检验发现使用单位存在不符合电梯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电梯检验机构及时向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待整改完成后,检验机构方可出具检验报告。
(二)广告监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广告导向监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部署调度,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通告》,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要自觉规广告宣传行为,坚决维护商业营销宣传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二是开展“护苗助老”等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小切口、大实践”,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护苗助老”行动被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清单。三是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公开曝光3批次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广告市场环境持续净化。四是联合省教育厅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公益广告大赛,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举办山东省优秀广告作品展,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广告产业创新发展。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采纳吸收有关建议,改进提升监管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与幸福感。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规定,加强与住建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查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影响电梯安全技术性能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文明乘梯”。三是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和定期检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在电梯轿厢内安装、放置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设施、物品等问题发生。四是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继续部署开展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整治行动,对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查监测、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的涉嫌违法电梯广告线索,尤其是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低俗、庸俗、媚俗广告,以及“神医”“神药”等违法广告,依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立即责令停止发布,依法严肃予以查处,并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有力执法震慑。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行政指导、约谈告诫等方式,强化行业自律,营造共管共治的广告监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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