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厅:
翟力彬等4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退役军人就创业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强化标准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支撑引领作用。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场所建设和设施配备指南》地方标准,开展了“山东省长城军地人才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试点”等3项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积极推动“青岛市退役军人四级服务体系综合标准化试点”上升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二)积极发挥小微企业名录社会服务功能。升级完善小微企业名录,优化小微企业判定推送功能,提升小微企业数据质量;建立16市局小微企业名录管理员队伍,公布小微企业入库明白纸和业务咨询电话,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效能;新增小微企业信息查询功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定期通过小微企业名录平台及时公示宣传扶持政策,提高小微企业政策知晓度。发挥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实现精准扶持,2021年以来人社部门依托小微企业名录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13.7亿元、扶持7.3万人创业。截至2021年底,全省实有小微企业355.8万户。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发挥党建引领,推进优质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与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党建共建共享。指导有条件的中大型企业,建立新时代拥军富民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承担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现场培训教学的社会责任,发挥退役军人在企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拓展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提供更加丰富的社会就业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发挥聪明才智二次创业,实践探索新的路径。
(二)持续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配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聚焦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培训、政策咨询、学历提升等方面,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提升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三)加大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宣传。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名录政策宣传、集中公示功能,充分运用“齐鲁非公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继续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支持就业创业,促进惠企惠民政策有效落实落地。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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