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在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mzw.shandong.gov.cn/)公布,欢迎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舆情中心,电话:0531-517837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创新公开举措,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坚持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制定《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事项进度清单和任务提示单,确保工作流程顺畅和材料齐全。2022年,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政策性文件33件,公开率100%。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对公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邀请委领导、专家等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文字、H5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24件(次)。
2.及时高效答复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委网站首页显要位置开设“公开申请”通道,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环节。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比2021年增加1件,均依规、按时进行答复,答复率100%,未收到省政府办公厅协查回函,未接到行政复议和诉讼。
3.规范有序政府信息管理。主动调整委信息公开目录,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根据业务需要和文件管理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及时公开和清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每条公开信息均填写《保密审查表》,并由信息编发处室(单位)负责人、信息工作人员、分管领导签字,层层审核。
4.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设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和无障碍浏览功能,增强操作性、时效性。2022年,委网站、“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累计发布信息2027条;通过委网站“互动交流”等平台和群众来信等线下渠道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相关信息244条。
5.增进监督保障实效。召开主任办公会和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工作,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制定印发《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主体。举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宣传信息舆情工作培训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及不足。信息公开在时效性、深度、质量、内容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解读方式不够丰富,需探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等。
2.改进和建议。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根据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提升公开成效。丰富解读形式,探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省民族宗教委信息业务的资料收集、梳理汇总、答复等一般不涉及相关费用,2022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2.年度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总体办理情况在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公开”子栏目进行了公开。
3.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印发《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制定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事项进度清单和任务提示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规范流程。二是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三是发挥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立体化政务公开渠道。
4.本报告电子版可从省民族宗教委网站(http://mzw.shan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省民族宗教委舆情中心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51783715,传真:0531-51783773)。
省民族宗教委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