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发布山东省海洋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海洋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围绕《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按照法定公开时限、法定公开内容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海洋领域有关政策和措施,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山东省海洋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主动发布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信息。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作用,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2022年,通过山东省海洋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392条,网站总访问量442496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40012个;政务新媒体发布数量较2021年同期增加近20%,发布“山东海洋”政务微信公众号1122篇,政务微博651篇。各主流媒体共刊(播)发转发我省海洋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共计19.23万条。2022年,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围绕做好经略海洋大文章、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等主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信函)申请13件次,均已按程序在法定工作日内办理、答复。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做好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发布审核、日常监督和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要求,把好信息发布源头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施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证了信息发布质量。建立了以门户网为主,以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辅的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断更新,及时准确反映我局工作状况,加强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做好网站日常监测、系统维护、数据管理工作,按季度报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2022年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图表、图解、动画、视频等媒体形式运用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二是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抓紧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履行法定公开要求,配强工作力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众认同度。三是增强在线服务能力,整合政策信息和服务资源,及时准确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提案19件。办理结果和办理情况均在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了公开。
3.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