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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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3 08:40

关于山东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省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139.1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7104.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比上年下降2.5%,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5.3%;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843.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98亿元,政府债务外贷收入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3.16亿元,调入资金1455.7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60.5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984.58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2131.54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增长3.6%;上解中央支出174.3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78.6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154.6亿元。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41.8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32.7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同口径下降7.4%;上年结转收入161.41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529.5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30亿元,市县上解及调入资金等988.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891.5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190.47亿元,完成预算的93.5%,下降5.9%;省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政府债务外贷转贷支出3416.6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37.1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47.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50.2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737.9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080.41亿元,完成预算的96.1%,比上年下降23.8%;中央转移支付收入38.5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46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等1149.9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948.77亿元,其中:当年支出9080.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下降6.6%;调出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68.7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89.2亿元。

  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100.0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45%,主要是当年专项债券到期还本规模比上年减少,项目单位上缴的专项收入相应下降;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及市县上解收入等40.5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98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6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087.7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71.84亿元,完成预算的96.1%,增长99.8%,主要是通过专项债券安排的省本级项目支出增加;补助市县及调出资金等80.0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2835.8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2.2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24.2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83.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长12.1%;中央转移支付收入7.7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3.4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3.62亿元,其中:当年支出81.21亿元,完成预算的79.9%,增长11.9%;调出资金112.4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0.61亿元。

  202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1.59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比上年增长14.5%;中央转移支付及市县上解收入7.6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1.9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22.53亿元,完成预算的78%,增长40.4%,主要是2021年支出基数较低;调出资金等19.4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9.6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36.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比上年下降3.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21.64亿元,完成预算的99.4%,下降5.8%。年末滚存结余5242.23亿元。

  2022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24.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比上年下降13.6%。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37.37亿元,完成预算的98.9%,下降14.1%。收支下降,主要是中央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报口径。年末滚存结余1468.17亿元。

  以上四本预算收支具体情况,见《山东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六)〕。

  (五)政府债务情况

  经财政部核定,2022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为24415.6亿元。当年共发行政府债券5224.69亿元,具体包括:一是新增债券36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8亿元,专项债券3469亿元;二是再融资债券1557.69亿元。当年增加政府外债4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3588.02亿元,未突破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六)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2022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决议,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与管理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 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去年面对疫情反复、国际形势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复杂严峻形势,各级聚力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多措并举强化收支管理,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收入方面,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税收保障机制,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减尽减、应收尽收。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3%。支出方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省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20%,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只减不增,腾出资金保重点、办大事。省级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3306亿元,比上年增加776亿元,支持基层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推动2366亿元财政资金直达快享,支持实施了3万个惠企利民项目,超过5.3万家企业和1.2亿人次受益。

  2. 突出精准调控,支持稳定经济运行。积极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功能,推动国务院稳经济33条政策和19条接续措施快速落地见效,提出182项财政政策纳入“稳中求进”四批政策清单,扎实做好稳住经济基本盘督导服务工作,为全省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提供了有力支撑。围绕稳市场主体,顶格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延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加大减负纾困力度,全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2900亿元左右。其中,聚焦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为13余万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722亿元,规模居全国前列。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提高至45%以上,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围绕稳有效需求,用好专项债券3469亿元,支持了2561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新增纳入财政部管理库项目57个、投资额1291亿元。省级安排资金10.63亿元,采取“补助+激励”方式,引导各市发放汽车、家电、餐饮、文旅等消费券,有力促进了消费回暖。围绕稳外贸外资,支持举办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落实重大外资项目引进等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推动开展“鲁贸贷”融资和汇率避险担保试点,切实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3. 优化政策供给,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聚力支持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制定实施38条财政政策措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实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在全国率先实现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促进了省内流域环境的联动保护和协同治理。聚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实施高质量发展奖励,创新推出“技改专项贷”奖补政策,支持开展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出台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发展的22条财政政策。加强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运作,推广“基金+投行”模式,全年投资项目284个,投资规模30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780亿元。聚力支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优化省级科技资金配置结构,集中投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创新任务和重点创新项目。持续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更大力度放权赋能,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聚力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安排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515亿元,带动全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970亿元,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推动现代水网建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任务落实。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亩1500元提高到1950元,在99个产粮大县全面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募集并启动运行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支持保障粮食安全。聚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在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基础上,安排激励性转移支付10亿元,引导财政困难县加快发展经济、增强自我保障能力。统筹安排资金32亿元,实施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强县等系列“十强县”财政激励政策,支持形成多极引领、多点支撑的县域发展新格局。

  4. 加大投入力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选项,推进实施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接续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达到9596亿元,占比79.1%。大力支持稳岗就业。省级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4.31万个,出台一次性扩岗补助、留工补贴政策,将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分别提高至50%、90%,兑现返还资金22.5亿元,以财政贴息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91亿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首批接入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连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将城乡低保对象等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10%,并在全国率先建立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级统筹安排139亿元,提高84万名优抚对象待遇,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和困难帮扶等。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省教育支出2629亿元,完善综合奖补机制支持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推进高校“双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提升;持续支持“双高计划”高职院校率先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质量。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各级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防疫物资保障等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连续第10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人均达到84元。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支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省住房保障支出31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建设。支持30个县(市、区)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财政奖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送戏下乡等,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给予补助,支持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改善社会治理。加强公共安全资金保障,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网络诈骗等重点任务,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平安山东建设取得新成效。

  5. 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启动实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三年行动,制定省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等配套制度办法,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优化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债务风险提示预警,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健全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完善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基本实现主要取水口在线监管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罚没财物分类与代码地方标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构建“项目入库分析成本、预算编制细化成本、预算审核核定成本、预算执行控制成本、预算完成评价成本”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严格落实绩效运行“双监控”机制,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规模达到2336亿元、增长68%。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认真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优化重大事项管理清单,“一企一策”支持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做强做优,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加大市场化、集约化运营力度,探索开展高校大型仪器设备“以租代购”和“社会化共享”试点。依托政府公物仓,推动资产跨层级共享共用,省级向9个市、35个县(市、区)调拨资产4700余台(件)。

  各位代表,随着2022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本届政府财政改革发展目标较好实现。五年来,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跨越7000亿元大关,2022年达到7104亿元,比2017年增加1005亿元,年均增长3.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1万亿元大关,2022年达到1.21万亿元,比2017年增加2873亿元,年均增长5.6%,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五年来,财政调控提质增效。各级主动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精准实施财政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五年累计新增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约8000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25万亿元,集成出台新旧动能转换“1+5”等一揽子财政政策,灵活运用政府引导基金、PPP、股权投资等市场化工具,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年来,民生保障持续加力。全省财政民生支出五年累计达到4.42万亿元,占比保持在80%左右,就业、教育、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政策逐年提标扩围,一系列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年来,财税改革纵深推进。财政体制、税费制度、综合预算、绩效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等改革不断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全面加强,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各位代表,当前全省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而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财政困难有所加剧;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不够、效益不高,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一些单位预决算编报不够完整,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财务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总的看,今年经济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对财政运行带来较大影响。收入方面,全球经济增长动能持续减弱,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运行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恢复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我省结构性、周期性等问题相互交织,新旧动能转换任务仍十分艰巨,绿色低碳转型制约较为突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还不够强,这些都对财政增收造成一定影响。加上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等一次性收入的空间越来越小,制约了地方可用财力的增长。支出方面,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等方面,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综合分析,2023年全省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承压前行”的紧运行状态仍将持续。

  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新旧动能转换顺利实现“五年突破”,高质量发展动力更加充沛,特别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启动建设,各种积极因素加快集聚,将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注入强大动能。随着疫情防控优化措施有序落地,也将有效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促进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今年全省经济有望延续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态势,将为财政稳健运行奠定良好基础。加上去年集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后收入基数偏低,今年财政收入有望实现恢复性增长。只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用好机遇、积极作为,就一定能够成功应对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性,确保财政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起步之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总抓手,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全力支持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三)2023年全省预算安排意见

  1. 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460亿元,比上年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6万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增长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总收入13466.03亿元,总支出12955.66亿元,结转下年510.37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384亿元,比上年增长5%;政府性基金支出8816亿元,下降2.9%。当年收入,加上新增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等,总收入9446.0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9374.34亿元,结转下年71.72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47.59亿元,比上年下降19.4%。当年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及上年结转等,总收入183.9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70.11亿元,结转下年13.83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738.91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550.32亿元,增长7%。年末滚存结余5430.82亿元。

  以上全省财政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2023年省级预算安排意见

  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省级预算编制坚持“强化统筹、厉行节约、突出重点、讲求绩效”的原则,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多渠道“开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全口径、一体化编制预算,加大“四本预算”、政府债券、中央转移支付、单位收入、存量资金等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形成资金合力。二是多举措“节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省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20%以上,业务类运转项目预算实行“零增长”,“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只减不增,从严控制资产购置,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不予安排。三是多方位“优化”,精准保障重点支出。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全面论证各项支出,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对刚性必保支出“应保尽保”,对国家和省有投入要求和具体标准的支出“尽力而为”,对国家和省有投入要求但无具体标准的支出“统筹保障”,对部门合理需求“量力而行”,切实优化支出结构。四是多方式“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综合运用引导基金、股权投资、融资担保、PPP等市场化工具,放大资金使用效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压减取消过期政策和低效资金,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收入安排意见: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224.44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112.6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7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29.2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73.32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4.27亿元。考虑全年预计的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专项上解收入、省与市县共享税收、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等,省级全口径预算总收入预计10271.78亿元。

  支出安排意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3年省级全口径预算总支出安排10271.78亿元,包括部门人员运转支出270.31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转贷专项债券和上解中央等支出2639.02亿元,当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3073.32亿元,重点项目支出4289.13亿元。按照支出领域划分,上述重点项目支出包括九个方面:

  1. 安排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资金163.95亿元,其中科技资金145.2亿元(含统筹工业、农业等领域科技资金)。围绕推动科技自立自强,集中财力支持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深入推进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更高水平提升科技创新实力;支持社会科学创新,加强社会科学研究;支持完善“高精尖缺”人才精准培养引进机制,全面落实各类人才培养引进奖补政策,深入实施泰山、齐鲁人才工程,助力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

  2. 安排教育发展资金511.71亿元,其中省级资金423.07亿元,同口径增长10%。支持启动教育提质行动,扩大普惠学前教育供给,改善城乡幼儿园办园条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加快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支持启动新一轮部省共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深入实施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计划,加快推动“双一流”建设,加强部属院校省部共建,促进省属高校实现突破;落实覆盖全部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

  3. 安排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资金973.51亿元,其中省级资金382.42亿元。重点支持开展稳就业促创业行动,扩大城镇公益性岗位规模,落实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扶持补助政策;动态调整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按照国家部署,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政策;提高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支持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省级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疫情防控平稳转段、顺利渡过流行期,积极保障疫苗接种等工作开展;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和优抚政策;支持妇女儿童和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

  4. 安排乡村振兴资金762.85亿元,其中省级资金365.4亿元。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落实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投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支持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升级;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总体稳定,增加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现代水网建设,加快推进水资源配置、防洪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工程;支持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和养护,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持续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5. 安排生态环境建设资金148.29亿元,其中省级资金89.12亿元。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生物质发电等绿色能源财政补贴政策,推动构建绿色、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落实黄河流域(豫鲁段)和省内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支持黄河口国家公园和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支持高质量推进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6. 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85.99亿元,其中省级资金159.64亿元。重点支持纵深推进“十强”产业行动,落实高耗能行业调整综合奖补政策,引导加快落后产能置换出清,加强高水平和智能化技术改造,推动传统支柱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支持完善5G等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促进集成电路等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持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打造数字强省、智慧山东;落实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开发区及国际合作园区奖励等政策,支持办好境内外重大经贸活动;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好品山东”影响力;支持发展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提升财政金融融合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7. 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资金689.5亿元,其中省级资金408.78亿元。重点支持深化基础设施“七网”行动,加快高铁、机场、国省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市政公用设施补短板,实施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体育发展投入机制,落实公共文体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强天然气、煤炭等增储保供能力建设,构建能源保障网;支持开展扫黑除恶、反恐禁毒、社会治安等工作,提升应急、消防等综合救援能力,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推进平安山东建设。

  8. 安排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844.53亿元。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城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激励性转移支付和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调动各方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9. 安排预备费36亿元。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以上预算安排情况,按预算管理规定,分别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详见《山东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报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9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1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拨付的本年度省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将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按照“1663”的总体发展思路谋划和推进财政工作,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财政事业发展,树立系统思维、求是思维、市场思维、法治思维、有解思维、底线思维等“六种思维”,深入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民生改善创新提升行动、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提升行动、财金协同联动提升行动、财税改革管理提升行动、财政稳健可持续提升行动等“六大提升行动”,强化人才赋能、数字赋能、作风赋能等“三大赋能”,奋力推进财政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以财政高质量运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到2023年,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进一步加强财政调控、深化财税改革、提升政策效能,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积极推进财源建设,扎实组织财政收入,严格依法征税管费,持续做大财政“蛋糕”,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保民生、促发展。

  (二)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跟踪服务和实施评价,增强政策精准性、针对性,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完善财政投融资机制,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七网”行动。优化促消费财政奖补政策,推动消费加速扩容回补。落实“鲁贸贷”融资、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等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外贸外资促稳提质。

  (三)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总抓手,用足用好中央给予山东的一揽子财税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聚力支持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先进制造业强省、科教强鲁人才兴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陆海区域统筹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新高地等重大战略任务实施。

  (四)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接续实施20项重点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加大民生投资,构建多元化民生投入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探索实施民生支出政策备案制度,更好统筹需求和可能,增强民生政策的均衡性、可及性。

  (五)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收入划分,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深化税费制度改革,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财政政策效能。在各级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制度,推动预算评审与事前绩效评估深度融合,促进财政资金节本增效。

  (六)兜牢安全发展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完善基层“三保”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控分析,指导市县加强财政管理,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守住粮食、能源安全等“一排底线”。

  各位代表,今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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