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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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2 11:18

省总工会:

马全平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育的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省工信厅根据自身职能,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全省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突出前沿产业领域、“十强”产业领域、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和产业基础领域等“四个领域”和省级专业公共实训基地、区域公共实训基地和产业集群公共实训基地等“三个层次”,建立与现代制造业发展配套的全省公共实训基地体系。

(二)统筹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突出公益性、开放性和示范性,作为开放性平台,面向全省院校学生、企业员工及其他培训机构开放,鼓励与其他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在满足自身实训需要的前提下,积极承接社会公益性项目。从2017年起,我们扎实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累计认定重点行业公共实训基地145家,围绕“十强”产业,大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为新时代强省级建设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三)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考核管理。为检验公共实训基地工作开展情况,优化提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水平,积极引导我省公共实训基地增投入、促合作、上台阶、育人才,培养更多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从2021年开始,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已有公共实训基地开展绩效评价,对其中开展实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公共实训基地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二、下一步的打算

(一)加大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力度。以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高超、结构合理、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以院校、企业为主体,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产业、人才发展深度融合,建立与现代制造业发展配套的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大力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年内新认定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50家,总数达到180家左右,年实训技能人才20万以上。

(二)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考核管理。以检验公共实训基地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公共实训基地对外开展服务和自我成长发展能力为主,积极引导我省公共实训基地增投入、促合作、上台阶、育人才,培养更多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加强对公共实训基地的考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对其中开展实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公共实训基地给予一定支持。

(三)建立体现技能价值的分配机制。鼓励引导企业根据高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津贴制度。探索运用多种分配方式,完善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技能劳动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实行职工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挂钩。鼓励企业对具备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人才处,0531-51782521)

责任编辑: 闫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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