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824号《关于大力支持济宁港航物流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李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济宁港航物流业发展的建议》(总编号:13010824)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共设立综合保税区14个,分布在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等9市。
为进一步规范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工作,2022年3月,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以量化和定性指标为基础,制定印发了《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工作指引》,要求各省人民政府在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指引》做好分析评估,按需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不断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为积极支持济宁市申建综合保税区,2023年3月,我厅组织省有关部门召开综合保税区设立指标评估会议,采用2022年度相关指标数据,按照《工作指引》专门对济宁市申建综合保税区进行了测算评估。目前,济宁市在外贸进出口总值、加工贸易保税业务占比、外汇收支规模等方面尚有一定差距。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综合保税区设立属于国务院审批事权。下一步,我厅将会同青岛海关等部门继续做好指导服务,推动济宁市按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做好研究论证、产业规划、招商引资等工作,夯实综合保税区申建和发展基础。
感谢您对全省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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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6月10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开发区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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