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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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4 11:45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鲁应急发〔2023〕13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市应急管理局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关于印发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49号)同时废止。

    

  附件:1.1.《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doc

     2.2.《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doc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27日 

(2023年12月27日印发)


责任编辑: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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