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助力全省水利改革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厅部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文件277件。强化多角度、多形式解读,共解读政策文件17件,配发解读材料58件。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聚焦水利重大建设项目、河长制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在厅部门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信息865条,其中发布雨水情信息10条,发布水旱灾害预警信息14条、洪水防御应急响应信息6条。落实重大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厅主要负责同志向社会公开承诺10项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和工作进展及时在厅部门网站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办理答复工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结转下年1件,依法予以答复32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8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10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8件。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水利厅部门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提问,明确专人限时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3年,收到山东政务服务办事咨询192件,厅部门网站“公众咨询”栏目收到留言369条,全部按时予以回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厅机关拟制的行政公文,由起草处室、单位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政策文件归集发布工作,在厅部门网站集中发布涉水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23年新发布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2023年底前发布《山东省水利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2件,全部规范标注有效性。2023年公开其他政策文件8件,其他机关公文26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服务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山东省水利厅部门网站,强化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等栏目功能;推进网站智能化建设,初步实现了搜索即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山东水利”微信公众号、“鲁水微风”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建设,突出强化信息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功能,及时公开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发布汛情、水利安全生产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基本做到每天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工作部署,召开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对厅直机关和各市水利局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突出重点落实内部工作考核,对创新性开展工作的处室、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给予相应加分激励;将公文公开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公开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部门网站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功能有待提升,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等列席厅部门办公会有待加强等。
针对以上问题,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推进改版升级,更加注重服务功能和使用体验。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内部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文件解读,探索推进专家解读,积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图文解读、简明问答、动画、微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深度,丰富解读形式。三是严格落实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厅长办公会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其他重要政策文件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公开征集意见程序,有关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及时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本机关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2023年度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制定印发《山东省水利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效,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本机关共收到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8件,其中主办11件、会办11件、分办6件;收到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21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10件、分办8件。有关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完成办理并答复,其中主办、分办的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政协委员提案,已通过厅部门网站公开。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印发修订后的《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围绕健全职责分工、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程序及载体、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决策公开和会议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强化监督保障六项重点工作,设立工作标准、拟定工作流程、细分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全省水利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