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播电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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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6 17:45 来源:11370000MB28473446

2023年,省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中心工作,在持续规范公开的基础上,积极谋划、主动创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有序。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精准到位。一是加大政策发布力度。更新《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发布《山东省广播电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主题宣传、精品创作、公共服务、智慧广电、媒体融合、行业改革发展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等重点工作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政策信息发布工作。2023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3件,主动公开3件,公开率100%,制定的其他公开文件,全部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更新网站信息971条、微信公众号更新272条、微博更新235条,增加原创信息发布比例,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广电公共服务、资格证考试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信息质量大幅度提升。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确保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进行、同时发布,发布政策性文件3件,发布相关解读9件。四是及时准确公开重要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共召开局长办公会2次,其中邀请利益相关方、律师专家列席1次,相关议定内容及会议解读均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次,开展问卷调查2次,均及时向社会公开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高效规范。加强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条例》等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办理,今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件,均为自然人提出的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同时,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接收户网站咨询留言、局长信箱投诉咨询及山东政务服务办事咨询118条,均按时进行回复,受理转办政务服务热线事项676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务信息管理有力有效。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1件,截止目前,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共5件,并配套相应的解读文件。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同时,探索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位置,将其放在网站首页首栏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局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风险评估排查,及时修补漏洞,优化安全策略配置,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持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统筹保障机制,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机制更加高效有力。细化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配发重点工作分解表,将任务细化到工作领域,责任落实到相关处室。强化督查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督查考核,有力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41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存在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加力、主动谋划,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在扩大解读范围的基础上,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发布信息受众面。丰富解读形式,探索采用长图、视频、动漫动画等生动易懂的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提高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的比例,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二是提高公开实效。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业务工作、重点工作公开力度,加强决策执行与落实公开。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打造特色公开品牌,提升信息发布灵活性和多样性。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完善培训计划,对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要求,明确各处室的责任分工,并按要求逐步推进。2023年面向社会承诺的7项重点任务,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效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提高公众参与度,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省广电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已全部完成答复,按期办结率为100%,6件办理复文均为依申请公开,故未在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四)创新情况。一是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政务公开内容发布、审核把关、发布纪律、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一事一审”“先审后发”,落实公开政策、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从源头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杜绝问题上网,确保信息安全。二是完善栏目设置。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局网站增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乡村文化振兴”三个专栏,及时公开有关重点工作情况。三是强化新闻宣传。提高新闻发布水平,及时对中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峰会、山东网络视听大会等重点工作进行新闻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新闻发布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深化对外宣传,山东卫视《新闻联播》《晚间新闻》《早安山东》等栏目多次报道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体多次刊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报道,为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下载及反馈方式。报告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站(gd.shand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577号,邮编:250062,电话:0531-517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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