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726号《关于构建医学大平台驱动医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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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7 17:04 来源:办公室

省卫生健康委:

张志敏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医学大平台驱动医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大数据局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助力健康医疗领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数据资源化方面,完善提升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服务支撑能力,推动各部门数据向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集中汇聚、统筹管理。目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业务部门的健康医疗相关数据基本实现了全量汇聚。加快完善“1+16+N”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体系架构,将健康医疗作为行业分节点,按照统一标准接入省级平台,更好地实现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在数据资产化方面,在健康医疗领域推动成立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探索明晰数据产权,开展医疗健康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会同省财政厅争取数据资产登记国家试点,将健康医疗领域纳入试点范围,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入表等相关探索。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市以及卫生健康领域试点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数据价值化方面,推动成立了山东数据交易公司,围绕需求推动相关领域数据流通,引导企业数据(产品)的登记再流通。目前,山东数据交易平台已注册企业188家,数据产品登记企业数量84家,登记产品数量490个。构建多层级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在健康医疗、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领域建设行业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同时,推动组建了山东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北方中心作为共同体的成员单位之一,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培育数据要素生态。

二、有关建议及打算

针对张志敏委员提出的关于数据汇聚、共享和治理等建议,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健康医疗领域数据价值化。充分发挥山东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和数据交易流通协会的平台作用,依托北方中心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依法有序流通和创新应用,培育和壮大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在健康医疗、海洋、智能制造等领域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构建授权运营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模式。

二是推动“数据要素×”赋能健康医疗。不断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卫生健康、金融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深化应用。在医疗保障、自然资源、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打造标杆应用,加大多维数据融合汇聚力度,围绕群众所盼、市场所需,加强数据深度挖掘分析,打造更多的“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和应用场景。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4月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山东省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0531-51785094)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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