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40号提案的答复
省委政法委:
徐庆国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提升“齐鲁红色物业”建设,省委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纳入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攻坚行动重点内容,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印发《关于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意见》《“齐鲁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提升“齐鲁红色物业”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持续推动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各市全部成立了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红色物业”专项工作组,市、区(市、县)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街道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面构建起了“部门主管、市县统筹、街社主抓”的工作体系。14个市建成智慧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主共同决策事项线上表决,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常态化开展并纳入网格员工作内容,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完善矛盾调处分级处理机制,指导各地设立诉调中心、简易法庭、法官工作室等,推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全省现有县区级物业诉调平台110多处。目前,济南、枣庄、滨州等多地部分小区开始实施“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了一些经验做法。实践证明,“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具有公开、透明等突出特点,在对业主自治组织建设提出较高要求的同时,有利于充分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当前,物业管理制度顶层设计侧重城市商品房交付后的物业管理,因产权归属、治理结构、业主群体等不同特点,农村新型社区物业管理有一定的特殊性。前期,我厅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安置区社区为对象,开展了物业管理工作调研,初步梳理了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下步,我厅将指导各市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让安置区居民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的优质物业服务。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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