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耿国玉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山东省高质量涉外法治服务队伍的建议》(十三届二次第13020846号)收悉。我厅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做法
(一)依托开放平台支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支持仲裁机构依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片区加快发展涉外仲裁服务,引导仲裁机构集中资源打造具有山东特色、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平台。济南片区先后引进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济南片区调解室、济南融商法律查明中心、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国际仲裁院等重要涉外法律服务载体,打造一站式、全流程、全方位法律和商事服务新模式;青岛片区支持青岛仲裁委员会加挂中国青岛国际仲裁中心牌子,构建融合仲裁、律师、公证、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的“一站式”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平台;烟台片区国际仲裁院在优化自贸区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烟台片区启动涉外法律服务研究与实践基地建设,落户全省首家鲁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推动鲁港澳三地在涉外高端法律服务领域规则衔接、融合发展。
(二)壮大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一是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构建“高校+实务部门”“国内+国外”相结合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双协同”育人机制,我厅先后与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开展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战略合作,致力于培养一批善于开展经济合作、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进行政治对话的高端复合型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上合示范区成立上海政法学院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胶州研修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上合示范区“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实践基地、上合示范区山东大学教学与实践基地等,为孵化培育输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广泛组织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交流合作。发挥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上合经贸学院等高校在援外培训和经贸培训方面积累的资源和经验,积极扩大人才交流合作,重点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开展人才培训。举办法治能力提升班,多次组织干部、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到俄罗斯、巴基斯坦等国家以及上海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进修学习。2021年以来上合经贸学院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120余个,来自43个国家的9700余人次参加培训。
(三)加强涉外法治人才使用。发挥制度引领,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与各市联合举办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培训辅导活动71场,培训企业代表7100余人次;代理51家企业应诉涉外案件,协助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案件14起。上合示范区成立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上合涉外法律服务联盟,引进13名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作为专家智库成员,聘请来自各地高校的10名中外法学专家为顾问。
二、下步工作
我厅将与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不断深化沟通合作,对山东政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给予充分支持,整合双方资源优势,推动我厅涉外法治人才智库建设、人员培训、法律服务等工作,加强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共同为我省涉外法治建设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4月8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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