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499号提案的答复
李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新的堵点难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动绿色建筑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绿色建筑发展提质扩面。修订发布新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要点,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建立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储备项目库,首批入库项目133个。“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绿色建筑5.56亿平方米。
(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持续加力。制定发布《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试行)》《山东省绿色建材评价标准》,逐步推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采用绿色建材。
(三)示范带动引领实现突破。组织创建首批省级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工程64个、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15个,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济宁、德州、菏泽8市纳入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试点,青岛市作为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发展试点通过终期总结评估。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绿色建筑三年行动方案、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为重点,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组建绿色建材采信库,为各方主体选用绿色建材提供便利。会同金融部门,研究制定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
(二)强化法规保障。根据省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加快组建工作专班,开展立法调研,将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低碳建筑等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阶段予以明确,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依法推动绿色建筑健康持续发展。
(三)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发布实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立涵盖设计、图审、施工、验收、评价各环节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需求标准,以医院、学校、体育馆等政府采购工程为重点,落地一批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项目,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最后,再次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更多指导帮助。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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