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组建外贸行业法律服务专家库的建议》(第13020043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中肯,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建设,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近年来,为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工作部署,省商务厅会同省司法厅等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成立山东涉外律师服务团。2019年4月,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贸促会、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成立山东涉外律师服务团的通知》(鲁司〔2019〕30号),成立了山东涉外律师服务团,重视发挥涉外律师服务团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中的作用,对全面提高山东律师办理涉外法律服务的业务能力提出了要求,完善了支持山东涉外律师服务重大涉外经贸活动的保障政策。
二是为重点出口企业配备专业律师。2021年6月,省商务厅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对我省出口欧美重点企业开展贸易风险应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1〕92 号),为我省对欧、美市场出口分别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配备专业律师,“一对一”开展法律服务。根据企业意愿,我厅从全省筛选了184家重点出口企业,从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成员律所中筛选针对欧美市场有经验的律师32名,省司法厅推荐了10名有意愿服务的省内优秀涉外律师,结合服务律师专业优势和企业出口市场情况,为每家企业匹配一名专职律师。
三是完善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机制。从2019年开始,省商务厅通过对外公开招标确定了10家国内律所为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成员单位,负责全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咨询、应诉辅导、业务培训等工作。2022年8月,省商务厅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鲁商发〔2022〕9号),进一步健全了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机制。2023年,省商务厅组织法律服务团成员分组向对口市提供法律服务;在北京召集法律服务团成员座谈会,研究进一步改善服务;组织完成了重点国别贸易救济调查应诉指南;确定10个国际贸易摩擦热点问题分工由法律服务团成员律所开展研究,已完成报告并印制发有关单位参考。
二、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继续完善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机制,发挥好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的作业,围绕法律咨询、培训辅导、合规指导等方面,指导企业不断提高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水平。
一是继续发挥好工作机制作用。适时召开法律服务团成员座谈会,研究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应对、贸易摩擦热点研究、贸易政策合规指导等内容,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二是做好合规指导。将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成员单位分组,根据企业意愿,为企业提供技贸措施应对、实体生产经营、资金运作、国际合作、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合规指导。
三是开展培训辅导。今年一季度,省商务厅共组织我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成员律所参与我省培训8场,服务我省企业代表1100余人次。下步,省商务厅将继续整合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和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的作用,根据企业需求,为我省企业提供专业法律辅导。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6月4日
(联系单位:省商务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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