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910号提案的答复
仝晖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运行能耗、碳排规划和控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决策,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总抓手,扎实推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系统谋划更加完善。经省双碳领导小组审议,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方案》,细化22条措施,确保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聚焦“双碳目标下建筑节能降碳难点及对策”等开展调研,研究提出针对性路径措施。
(二)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推进。在各省区率先将居住建筑节能率提升至83%,启动修编公共建筑78%节能设计标准,编制完成《近零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探索推广绿色化改造。
(三)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全面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多能复合、综合利用模式。“十四五”以来,全省建成节能建筑5.68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76万平方米,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39亿平方米。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结合您们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建筑节能降碳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建筑节能降碳政策机制。落实国家《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具体措施,以建筑建造、运行阶段为重点,推进建筑用能控制由设计能效控制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将建筑节能降碳工作作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按季度向省政府及十大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支撑。
(二)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升级。指导各地建立建筑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储备库,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以重点用能设备、外墙外保温、门窗等为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冬季清洁取暖统筹推进改造任务。创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30年,力争所有设区市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创建并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三)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建设,推动省、市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实现用能信息的自动采集、数据传输、统计分析。科学制定能耗限额基准,明确高耗能高排放建筑改造要求,公示改造信息,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建筑碳排放核算与监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调研,支持青岛等市创建全国建筑能效等级标识试点。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更多指导帮助。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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