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850号《关于推动综保区建设,助力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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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6 16:46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刘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综保区建设,助力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020850号)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开放引领推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省综保区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政策支撑。2023年,全省14家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5127.3亿元,进出口规模在全国各省市中位列第4位,自2020年以来位次逐年提升。2024年1-4月,全省14家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1397亿元,其中,出口729.2亿元,进口667.8亿元。在推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我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大力培育发展新业态。指导全省各综保区立足本地区位优势,优化特色产业布局,积极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跨境电商、检测维修、期货保税交割、研发设计、外贸综合服务等业态创新,拓展深化“保税+”业务,推动集约化、特色化发展。2023年,综保区跨境电商进出口完成530亿元左右,约占全省总量的1/4;7家综保区入选全省外贸新业态特色园区“十强”名单。

(二)一区一策差异化发展。指导青岛前湾综保区积极探索离岸贸易、易货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取得新突破,创新“集改散+海外仓”轮胎出口模式,建成全国首批、北方唯一航空物流超级货站,“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获国务院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指导烟台综保区探索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业务,煤炭、化肥等保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拓展;济南、威海、临沂、东营、淄博综保区深化“保税+新零售”改革,打造跨境电商聚集区。

(三)创新建立“商务+”机制。发挥“商务+金融”“商务+港口”“商务+能源”“商务+班列”工作机制作用,为各综保区外贸企业提供金融惠企对接、供应链综合服务、贸易融资授信、国际物畅通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我省实际,借鉴先进省市和地区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综合保税区发展路径。

(一)进一步加大综保区项目招引力度。充分发挥综保区“保税、免税、退税”等政策功能,利用我厅在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方面的经验优势,强化与各类商、协会的合作,加强与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央企、民营企业100强等龙头企业的对接力度,按照项目入区指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11条标志性产业链,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引进一批“保税+制造业”、补链延链强链重大产业项目,着力招引优质外贸企业向综保区集聚。指导各综保区加紧推进重点在谈项目情况,逐项制定推进落实方案,加快签约项目落地,尽早投工达产。

(二)进一步突出综保区发展差异化定位。针对目前存在的部分市综合保税区地理位置相邻,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相似,产业同质化竞争比较突出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综合保税区围绕产业特性,立足不同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深化产业功能研究,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推动实现综保区高质量、差异化发展。同时,支持各综保区积极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推广跨境电商“保税+新零售”“保税仓+直播”等创新模式。

(三)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效能。目前,综合保税区的保税功能不断拓展,“保税+”业态模式不断延伸,在监管模式、监管制度上尚存在加大创新力度的空间与潜力。比如,部分综保区在采取与区外加工贸易同样的账册管理、后续稽核查等监管措施外,区内还实施报关单查验、核放单检查等卡口监管,增加了企业的贸易成本。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海关部门,研究细化优化监管方式具体措施,全面释放综保区制度红利,提升综保区监管服务效能。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商务工作的关注关怀和大力支持!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6月6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413)


责任编辑: 信息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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