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青岛至莱州城际铁路建设的建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965号
提案的答复
韩文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青岛至莱州城际铁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青岛至莱州城际铁路项目是山东省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实施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对推动实现胶东半岛高速铁路网环线,促进渤海湾和胶州湾“两湾”经济融合,形成胶东经济圈新的经济带具有重大意义,建议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单位将该项目纳入规划,省铁投集团尽快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您的建议对于优化青岛烟威地区高铁路网布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青岛至莱州铁路项目已列入《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年)》,但尚未列入国家铁路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21〕27号),新建铁路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经向国铁集团有关部门汇报,国铁集团对新建城际铁路特别是对通过既有高铁线路能够实现通达的项目十分慎重,认为潍烟高铁年内即将建成通车,届时,青岛至莱州通过青荣城际铁路、潍烟高铁可以实现通达,青岛至莱州铁路需要深入研究可行性和必要性。
下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入研究论证青岛至莱州铁路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适时争取将该项目列入国家相关铁路发展规划,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待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后,我厅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进入实施阶段。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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