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商高速大年陈至商河东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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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10 08:1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高商高速大年陈至商河东段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4〕16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高商高速大年陈至商河东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4〕45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高商高速大年陈至商河东段设置收费站4处,名称分别为:大年陈、姜楼、商河郑路、商河东。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2024年11月22日印发)


责任编辑: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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