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改扩建段
设站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25〕15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5〕74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改扩建段收费期限25年。该路段设置收费站2处,名称分别为:郭店、济南东。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5日
(2025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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