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照济莱高速通行模式打造省会东西大通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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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5 00:00 来源:办公室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3030295号提案答复的函

 

济南市人民政府:

张玲委员提出的《关于参照济莱高速通行模式打造省会东西大通道的建议》收悉,现就“参照济莱高速通行方式,对济南鲁A鲁S牌照的7座以下车辆,从G35高速天桥北至邢村立交桥或郭店高速口区间实现免费通行”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除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外,其他车辆通行收费公路都应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济莱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由济南市政府提出,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市财政统一向有关高速企业支付符合条件的鲁A、鲁S牌照一型客车通行费。经征求有关高速企业意见,如果济南市政府提出参照济莱间高速通行模式实现济南绕城高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该企业将积极配合,充分考虑交通流量、资金保障、政策公平性等因素,确保缓解交通压力和保障高速企业合法权益基础上,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实施。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济南市有关意见研究做好技术支持等配合工作,优化服务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绿色的通行环境。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 sdj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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