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650号《关于改性甲醇新时代 助力双碳大未来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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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31 11:09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

    房小玲委员提出的关于改性甲醇新时代  助力双碳大未来的建议》提案(第13030650号)收悉。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2025年1月27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明确提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和清洁替代能源发展,研究制定生物柴油等国家鼓励应用已出台国家强制标准的绿色清洁燃料的流通管理政策,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进一步规范生物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秩序。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汽油或者柴油为主要成份、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

据此,车用燃料除国家强制标准的国六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外,还有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其他均不被允许作为车用燃料在加油站销售。

车用燃料的政策制定在国家层面,您提议的改性甲醇燃料,目前尚无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支持其作为车用燃料。

 

 

 

                           山东省商务厅

                          2025年3月31日

 

(联系单位: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481)


责任编辑: 信息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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