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完善化工行业“零碳园区”建设细则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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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30 09:09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俞宏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化工行业“零碳园区”建设细则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明确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基本条件、保障措施等。7月16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鲁发改环资〔2025〕512号),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我局聚焦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推动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推动园区供热系统实现清洁低碳化。

一、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3月,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按照“增量绿电优先、出口产品优先”原则,结合企业实际诉求和各地资源条件禀赋,提出“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新能源自发自用”4类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模式,并明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和交易结算等相关要求。目前,已优选出一批试点项目,并印发试点项目名单,正有序推动实施。

二、创新绿电产业园试点建设。3月,印发《山东省绿电产业园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试点总体要求和建设内容;4月以来,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及评估工作,按照稳妥有序、合理布局原则,确定万华新一代电池材料产业园等10个绿电产业园进行试点。绿电产业园聚焦“绿电+产业”融合发展方向,立足地方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特征,着力提升企业绿电使用规模,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构建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能源利用互融共生发展矩阵。

三、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明确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规划、建设、运行等具体要求,为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供重要探索。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

四、下步工作打算。我们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具备条件、降碳基础较好的化工行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尽快出台我省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及时跟踪国家配套价格政策出台进度,合理论证绿电直连项目经济性和可持续性,推动行业企业优化能源消费方式,实现绿色用能。

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责任编辑: 缪久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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