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段
设站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25〕12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5〕46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段收费期限25年。该路段设置收费站10处,名称分别为:南村、临空北、胶州西、胶州、九龙、王台、铁山、藏马山、泊里、大场。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2025年8月14日印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