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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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18 09:2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25〕12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5〕49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5年。该路段设置收费站7处,名称分别为:丁岭、唐店、石墙、太平、马坡西、太白湖南、任城。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2025年8月15日印发)








责任编辑: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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