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25〕12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5〕49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5年。该路段设置收费站7处,名称分别为:丁岭、唐店、石墙、太平、马坡西、太白湖南、任城。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2025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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