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
管理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
鲁卫医字〔2026〕6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疗机构,山东大学各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等要求,结合我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现状,我委委托山东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进行增补、更新,形成《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制定调整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禁止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因特殊治疗需要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按照特殊使用级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测,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我委将适时调整更新目录。
本文件自2026年5月16日起实施。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
(2026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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