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日期: 2022-11-30
发布机关: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编号: SDPR-2022-0230011
标  题: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卫发〔2022〕4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关: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鲁卫发〔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11-10
统一编号: SDPR-2022-0230011
有 效 性: 0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

鲁卫发〔2022〕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省重大办各工作组,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 

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委对2020年6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自2022年1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0日。《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卫发〔2020〕3号)同时废止。 

各市、各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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