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371407/2022-00117 主题分类: 科技
成文日期: 2022-12-06 发布日期: 2022-12-06
发布机关: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滨州市商务局 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滨州市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滨科字〔2022〕73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科技
发布机关: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字号: 滨科字〔2022〕73号
成文日期: 2022-12-06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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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滨州市商务局 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滨州市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科字〔2022〕73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州市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滨州市商务局

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滨州市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省科技厅等8部门印发的《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决策部署,聚焦“十强”产业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创新引领支撑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绿色化、低碳化、生态化、智能化发展,加快驱动“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滨州特色的绿色低碳科技支撑体系和科技示范路径。

2023年,全市绿色技术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基本形成。突破3项绿色低碳重大关键技术,培育6家市级以上绿色低碳创新平台、10家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传统工业绿色低碳技术支撑

1.系统布局“双碳”创新任务。出台滨州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2022-2030),强化“双碳”科技任务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构建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科技支撑。

2.加大以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引导有条件的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固碳、碳汇等领域开展前瞻性重大自然科学研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固废综合利用、高端铝、高端化工、生态纺织、清洁能源等领域以进口替代、自主可控为目标开展引领性基础研究,积极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任务。推动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管。

3.实施绿色低碳技术突破行动。在电解铝、纺织智能制造、生物农药等领域组织实施6项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力争2023年底前取得重大技术成果3项;组织实施好“基于铝基的交通轻量化”省重大科技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继续组织实施一批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政策引导计划项目,鼓励开展先进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围绕十强产业的绿色转型征集一批重大技术难题,凝炼一批技术清单,积极推荐纳入省科技厅技术榜单。

(二)构建绿色低碳高效成果转化体系

4.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低碳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鼓励科技特派员,积极推广先进绿色适用的农业技术与成果。支持京博科技奖开展省级改革试点,对在促进行业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5.强化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评价。对接省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程,积极落实相关要求。积极发展市场化评价,规范第三方评价,完善多元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提高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技术领域在市科学技术奖授奖和项目布局比例,对高耗能、高污染技术成果实行“一票否决”。

6.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联合生态环保部门征集遴选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发布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引导相关技术面向社会进行推广和转化。依托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领域全覆盖、产业全链条、成果多类型的技术成果体系。

(三)完善绿色低碳创新平台体系

7.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效能。高质量推进魏桥国科研究院双碳研发中心建设,加快围绕制氢、生态增汇与温室气体减排、铝电低碳、赤泥低碳综合利用等领域科研攻关。提升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服务黄河战略水平,依托实验室建设“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与盐碱地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和“黄河三角洲生态碳汇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对接黄三角农高区积极参与国家课题攻关和平台建设。

8.大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滨州黄海科学技术研究院建设,围绕连续流化工装备、超重力技术领域开展研制与示范。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评价优秀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0万元奖补。面向重点制造业行业新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新型研发机构,打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通道。

9.布局绿色低碳创新平台。面向全市十强产业绿色低碳基础研究需要,鼓励龙头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在固废处理、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新建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3家以上,优先支持相关企业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创建。新建工程研究中心10家,工业设计中心50家,为制造业产业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四)壮大绿色低碳技术企业群体

10.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加速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优化渤海科技创新券补助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向绿色低碳领域中小企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鼓励绿色低碳领域科技企业参加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绿色技术专场赛,协助对接各类创新资源。

11.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组织遴选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细化精准服务措施,促其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属于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在落实省级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1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依据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年度绩效,每培育1家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省市补助,每培育1家绿色体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支持遴选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的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省市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科创板上市。

12.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遴选10家左右掌握核心技术的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支持其发展成为创新型领军企业。积极推进科技奖励改革,鼓励绿色低碳领域龙头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引领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13.实施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工程。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参与氢能、人工智能、绿色建筑材料等领域的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支持省级开发区创建一批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相关领域市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14.依托高新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大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力度,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以上。推进省级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按照“产业+学科”发展模式,围绕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与省内外重点高校资源对接。支持高新区开展低碳、零碳示范工程和产业园建设,创建生态工业园区。

15.鼓励农业科技园区绿色低碳发展。聚焦区域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依托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集聚科技资源要素,强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六)加强绿色低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6.加大绿色低碳高层次人才引进。聚焦绿色低碳领域,依托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大力引进行业顶尖人才团队,积极组织申报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鼓励海内外绿色低碳行业领域人才来滨创新创业。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绿色科学家后备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

(七)拓展绿色低碳领域国内外科技合作

17.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滨州市新能源集团和市内绿色低碳领域龙头骨干企业,联合有关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活动2场次以上。

18.积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国内科技合作。深入实施产学研合作揭榜挂帅,针对绿色低碳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深入实施产学研合作揭榜挂帅,对符合产学研合作揭榜挂帅条件的滨州市内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积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依托省级外国人才工程,鼓励绿色低碳领域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八)强化科技金融服务保障

19.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做好贷款备案审核工作,力争2023年全年备案贷款突破5亿元。

20. 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在绿色低碳科技金融方面的深度合作,支持科技支行创新金融产品,为绿色低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与中国工商银行滨州分行等5家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协议,建立合作交流机制。

21.深化市级财政股权投资改革。每年定期重点征集一批绿色低碳股权投资项目纳入市级财政股权投资项目库,积极引导产业项目向绿色低碳领域的重大技术研发和创新产品研制项目倾斜,积极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本跟投,形成“投贷联动”效应,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三、保障措施

(九)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委科创委统筹协调作用,坚持系统观念,建立覆盖绿色低碳研发、制造、应用及服务等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重点任务推进机制,协调产业绿色低碳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出台支持政策,密切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十)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财政加大对绿色低碳创新支持,积极推动多元资金投入支持重点产业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全面落实绿色低碳领域各项创新财税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低碳领域制定金融产品,提供科技信贷支持,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在审批立项、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十一)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导向,加强绿色低碳重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重大创新平台和典型经验宣传报道。鼓励通过政府、各行业协会、创新联盟、龙头企业举办的各类论坛等搭建绿色低碳技术交流平台。发挥权威媒体导向作用,多形式宣传我市重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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