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0000045022274/2020-50791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公路 |
|---|---|---|---|
| 成文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龙青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等4段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20〕160号 | 有 效 性: | 0 |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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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20〕160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8-11 |
| 统一编号: | 无 |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延长龙青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等
4段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20〕16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延长龙青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等4段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交财〔2020〕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延长龙青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收费期限至2040年9月5日;延长青银高速公路齐河至夏津段收费期限至2030年11月28日;省道346线菏泽收费站更名为国道327线吕陵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延长临沂玉平沂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至2036年11月30日。
请你们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强化公路通行保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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