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20-50791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公路
成文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7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龙青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等4段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0〕160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公路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0〕160号
成文日期: 2020-08-11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延长龙青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等

4段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20〕16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延长龙青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等4段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交财〔2020〕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延长龙青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收费期限至2040年9月5日;延长青银高速公路齐河至夏津段收费期限至2030年11月28日;省道346线菏泽收费站更名为国道327线吕陵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延长临沂玉平沂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至2036年11月30日。

  请你们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强化公路通行保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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