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公路
成文日期: 2023-12-05 发布日期: 2023-12-06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明村至董家口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3〕222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公路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3〕222号
成文日期: 2023-12-05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明村至董家口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3〕22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明村至董家口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3〕43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明村至董家口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10处,名称分别为:大牟家、醴泉、阚家、柴沟、百尺河、辛兴南、林家村、明董桃园、大村、董家口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