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18-50020 主题分类: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成文日期: 2018-12-24 发布日期: 2018-12-28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SDPR-2018-0020006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18〕248号 有 效 性: 1
主题分类: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18〕248号
成文日期: 2018-12-24
统一编号: SDPR-2018-0020006
有 效 性: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修改《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24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对《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修改如下:

  1.第四条修改为:“齐鲁乡村之星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管理期限为4年。”

  2.第十八条修改为:“本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

  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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