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12-51011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12-12-10 发布日期: 2012-12-13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优胜单位的通报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2〕273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2〕273号
成文日期: 2012-12-10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
优胜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12〕27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2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克服了干旱、洪涝、病虫害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全省粮食生产继续稳步增长,总产量首次超过900亿斤,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实现了自2003年以来的连续10年增产,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地重农抓粮积极性,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优胜单位进行奖励。奖励总产量过百亿斤和接近百亿斤的德州等6个市,每市200万元;奖励总产量50亿斤以上的青岛等5个市,每市100万元;奖励总产量20亿斤以上的平度市等5个县(市),每县(市)50万元;奖励总产量15亿斤以上的高密市等12个县(市、区),每县(市、区)30万元;奖励总产量10亿斤以上的冠县等33个县(市、区)和总产量8亿斤以上,单位面积产量排名全省前列的桓台等7个县(市、区),每县(市、区)20万元。奖励资金仅限用于粮食生产环节,支持各优胜单位建立万亩示范片,进行粮食高产创建。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优胜单位的经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省上下关心、重视、支持粮食生产的强大合力,全力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优胜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

  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优胜单位名单

  一、粮食总产量超过百亿斤和接近百亿斤的市(6个)

  德州市、菏泽市、聊城市、潍坊市、济宁市、临沂市

  二、粮食总产量50亿斤以上的市(5个)

  青岛市、泰安市、滨州市、济南市、烟台市

  三、粮食总产量20亿斤以上的县(市)(5个)

  平度市、齐河县、曹县、陵县、郓城县

  四、粮食总产量15亿斤以上的县(市、区)(12个)

  高密市、诸城市、滕州市、临邑县、平原县、禹城市、郯城县、莘县、聊城市东昌府区、邹平县、乐陵市、商河县

  五、粮食总产量10亿斤以上的县(市、区)(33个)

  冠县、东平县、阳谷县、菏泽市牡丹区、章丘市、单县、莱西市、莱州市、苍山县、茌平县、寿光市、宁阳县、肥城市、宁津县、邹城市、惠民县、泰安市岱岳区、临清市、嘉祥县、曲阜市、梁山县、莒县、即墨市、汶上县、东明县、济阳县、高唐县、广饶县、莱阳市、高青县、莒南县、东阿县、新泰市

  六、粮食总产量8亿斤以上,单位面积产量排名全省前列的县(市、区)(7个)

  桓台县、兖州市、武城县、淄博市临淄区、昌邑市、博兴县、阳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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