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0000045022274/2008-54817 | 主题分类: | 劳动_人事_监察 |
|---|---|---|---|
| 成文日期: | 2008-10-28 | 发布日期: | 2008-11-10 |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博士后和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08〕233号 | 有 效 性: | 0 |
| 主题分类: | 劳动_人事_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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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08〕233号 |
| 成文日期: | 2008-10-28 |
| 统一编号: | 无 |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博士后和优秀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通报
鲁政字〔2008〕23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省实施博士后制度20年来,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为促进科技进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人才工作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我省博士后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在我省各条战线、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和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省政府决定,对于浩等20名“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山东大学生物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5个集体“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称号,授予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5个单位“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称号,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人民特别是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各设站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弘扬“拼搏、创新、攀登、奉献”精神,勇于进取,无私奉献,为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山东省优秀博士后名单(20人)
2.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名单(10个)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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