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0000045022274/2008-5588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
| 成文日期: | 2008-05-16 | 发布日期: | 2008-05-23 |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市县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08〕114号 | 有 效 性: | 0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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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08〕114号 |
| 成文日期: | 2008-05-16 |
| 统一编号: | 无 |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市县的通报
鲁政字〔2008〕11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5年初,我省正式启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确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省80%以上的村庄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3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省累计投入资金74.12亿元,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261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1%,圆满完成3年规划任务目标,涌现出一批先进市、县(市、区)。为表彰先进,推动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授予济南等7个市“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市”称号,授予平阴等30个县(市、区)“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市、县(市、区)的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市县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市县名单
一、先进市(7个)
济南市、青岛市、东营市、济宁市、泰安市、日照市、滨州市
二、先进县(市、区)(30个)
平阴县、济阳县、胶州市、胶南市、淄博市临淄区、沂源县、枣庄市峄城区、滕州市、垦利县、莱州市、招远市、高密市、潍坊市寒亭区、嘉祥县、汶上县、肥城市、泰安市泰山区、荣成市、日照市岚山区、莱芜市莱城区、临沭县、郯城县、武城县、禹城市、冠县、茌平县、滨州市滨城区、阳信县、鄄城县、东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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