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_其他
成文日期: 2024-12-06 发布日期: 2024-12-10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津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4〕182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_其他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4〕182号
成文日期: 2024-12-06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津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4〕18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东津黄河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4〕54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东津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东津黄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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