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0000045022274/2017-532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17-12-04 | 发布日期: | 2017-12-05 |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第五届中国淘宝村高峰论坛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鲁政办字〔2017〕195号 | 有 效 性: | 0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发文字号: | 鲁政办字〔2017〕1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2-04 |
| 统一编号: | 无 |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第五届中国淘宝村
高峰论坛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7〕195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淘宝村高峰论坛的请示》(菏政呈〔2017〕7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7年12月6日至8日在菏泽市举办第五届中国淘宝村高峰论坛。该论坛由菏泽市政府、省商务厅和阿里巴巴集团共同主办,所需经费采取政府支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二、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活动简朴务实高效。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全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