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08-55474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08-06-18 发布日期: 2008-06-24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08〕139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08〕139号
成文日期: 2008-06-18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2007年度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情况的通报

鲁政字〔2008〕13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7号)要求和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规定,省政府对全省17市政府200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2007年,各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较好完成了节能目标。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的有青岛、枣庄、淄博、莱芜、济南、威海6市;基本完成的有临沂、潍坊、东营、烟台、济宁、泰安、德州、菏泽8市;未完成的有日照、聊城、滨州3市。省政府决定,对2006年-2007年完成任务的青岛市政府、烟台市政府授予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并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12个完成和基本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要求日照、聊城、滨州市政府加大工作措施,争取尽快迎头赶上。
  一、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2007年有14个市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按照降低幅度大小依次是:枣庄、莱芜、济宁、青岛、淄博、潍坊、泰安、德州、临沂、济南、东营、菏泽、威海、烟台。只有日照、聊城、滨州3市没有完成。其中,滨州市降低4.06%(目标降低4.5%),聊城市降低3.52%(目标降低4.7%),日照市上升5.69%(目标降低4.7%)。各市均完成了万元GDP取水降低目标和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量目标。千户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835.25万吨标准煤,超额23.5%完成了目标任务。有15个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但是只有4个市完成万元GDP电耗降低目标、1个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降低目标。
  (二)节能措施逐步落实。
  1.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加强。2007年各市进一步加强了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考评体系,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初步形成。一是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有14个市成立了节能办公室,10个市统计局设立了专门能源统计机构。二是召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三是制订出台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节能考核政策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对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和专项督查,节能考评机制初步建立。
  2.节能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各市都把节能目标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逐级进行分解,与县(市、区)、乡(镇)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调研、现场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节能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3.专项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2007年,各市加大了节能资金投入,建立了节能节水专项资金,全年预算安排10858万元,实际使用27563万元,重点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建设、淘汰落后等。其中,有5个市实际使用专项资金超过2000万元(青岛1.1亿元、淄博4644万元、济宁2370万元、泰安2258万元、潍坊2123万元)。
  4.能源审计全面开展。各市按照能源审计工作要求下达了年度审计计划,3月底前完成了103户国家重点企业节能审计,共查找出能源管理和能源利用方面薄弱环节及问题1020余处,提出改进建议1200余条,挖掘节能潜力630万吨标准煤。截止2007年底,有7个市全部完成了省千户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全省累计完成能源审计企业800多户,挖掘节能潜力近千万吨标准煤。
  5.节能执法进一步强化。各市充分发挥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开展对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产品情况,以及宾馆、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用能情况的专项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能源统计专项检查,促进企业提高节能基础管理水平。三是严把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许多市建立了项目审核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6.节能技术进步扎实推进。一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各市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节能科技专项资金,鼓励研发先进的节能技术。积极推进节能科技成果有效转化,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换代。2007年,有16个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了2个百分点以上。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各市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落后产能。三是大力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各市认真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和三个“节能100项”,突出抓了重大节能示范项目推广,充分发挥市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
  7.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实施了建筑节能审查与认定评审制度,建立健全从工程设计到竣工备案的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机制。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共建成节能建筑3600万平方米。二是从源头做好“禁实”工作,各地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禁实”目标。多数市能够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做好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通过发挥专项基金的杠杆调节作用,推动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开展。
  8.节能宣传培训逐步深入。各市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降耗增效月”等活动,在媒体设立专栏,集中宣传报道节能方面的先进典型,深入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动员全社会参加节能减排行动。举办节能管理、统计、计量、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班,对企业管理、统计、计量等人员进行节能政策法规和能源知识培训,提高节能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市教育部门把节能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从小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十一五”前2年累计没有完成节能目标,后3年任务十分艰巨。虽然2007年有14个市完成了当年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但综合2006年、2007年情况,只有青岛、烟台2市累计完成目标,其他15市都没有完成前2年预期进度,加重了后3年节能任务。另外,绝大部分市没有完成万元GDP电耗和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两项指标,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大部分市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在传统产业中的比重较低,资源依赖型和“双高”行业比重较高,产业结构偏重的矛盾依然突出,结构调整任务很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盲目上马高耗能项目的现象。
  (三)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够。虽然各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完善,资金等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的配套政策不健全,差别电价政策在有的市还没有得到执行,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等手段推动淘汰落后工作力度不够。
  (四)节能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节能执法、能源统计力量不足,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省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不力,有的还存在随意减、缓、免征新墙材专项基金等问题。
  (五)有些地方节能认识不到位。仍然存在重发展、轻节能的思想,仍然把发展高耗能项目作为经济增长点和财政增收点,没有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优化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上来,对节能减排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存在畏难发愁情绪,对完成节能目标信心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8年是中央确定的节能减排攻坚年,能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对全面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至关重要。各市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节能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确保超额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节能部署。一是突出抓好《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的落实。把这两个文件作为指导我省今后一个时期节能减排工作的总抓手,在落实上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方案,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8〕55号)精神,把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尽快建立并发挥“三个体系”的作用。
  (二)力争超额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各市要对照“十一五”节能总目标,根据2006年、2007年实际完成情况,对后3年应完成的预期目标进行分析测算,提出分年度工作目标。按照测算,要完成“十一五”全省节能22%的目标,“十一五”的后三年(2008-2010年)平均每年要达到节能5.41%的目标,希望各市要在确保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2008年万元GDP能耗目标的基础上,力争按照5%以上超额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尽力弥补前2年欠账,减轻“十一五”后2年的工作压力。要在完成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的同时,注意全面完成其他各项责任目标。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一是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建立新开工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坚决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各市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抓好关停小火电机组,淘汰钢铁、水泥和焦化等落后产能工作,确保完成2008年的淘汰任务。同时,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督促企业加快淘汰步伐,检查已关停淘汰企业设备拆除情况。组织实施新增高耗能项目等量淘汰制度,建立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
  (四)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各市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大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优势,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重点节能科技支撑平台,研发一批节能共性、关键技术,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要把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加大技改投入,围绕高新技术、能耗低的传统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等上一批好项目。各市要视财力适当增加资金额度,保证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激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改造,重点建设一批节能示范项目。
  (五)狠抓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要围绕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特别是国家103户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认真做好能源计量统计工作,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健全企业能源计量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档案库。抓好能源审计整改,督促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确保能源审计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对照标准找差距,提高节能管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进墙改与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大“禁实”力度,做好建制镇城市规划区7月1日“禁实”的各项工作。鼓励发展节能利废的新型墙材,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程序。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市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节能违法行为。一是以52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为重点,贯彻实施节能标准,用标准约束浪费能源行为,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企业,实行加价收费。二是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对高耗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
  (七)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要组织系列节能宣传主题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节能法规政策,弘扬节能社会风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认真落实《山东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九大行动”和“十创建”活动,营造“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没有完成2007年节能目标的日照、聊城、滨州3市政府要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深刻分析2007年没有完成目标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力争尽快扭转局面,迎头赶上,确保完成2008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


  附件:2007年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