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燃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打印 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6-10


《滨州市燃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滨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加深公众对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更好的促进我市城镇燃气的安全平稳发展,现对《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城镇燃气作为重要公用事业,能否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燃气设施及燃气用户数量日趋庞大,城镇燃气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产生了许多新问题。2022年1月实施的国家《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和2022年3月修订发布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对城镇燃气管理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燃气行业发展,有必要结合国家、省最新法规、规范要求,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燃气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职责,统筹规范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来推动燃气安全发展,保障燃气规范供应,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二、《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

随着我市城镇燃气行业快速发展,燃气用户数量剧增,基础管网设施不断完善,用气市场逐渐扩大,同时对燃气安全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为了加强城乡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管理办法》结合滨州市实际,从燃气设施、燃气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着手,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支持、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我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衔接上位法,结合我市实际进行适当细化及延伸,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职责,规范燃气经营行为,达到促进燃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强燃气管理工作,降低燃气安全风险的目的。

三、《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规范标准,《滨州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参考浙江省、山西省及杭州市、枣庄市等外地燃气管理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四、《管理办法》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工程建设、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设施与器具管理、监督管理与应急处置、附则。重点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各级政府职能职责等作出了说明;明确了住建、商务、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各职能部门关于燃气安全监管的职责。

第二部分规划与工程建设。围绕城镇燃气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程序、建设安全、建设要求、验收备案的等提出了要求。其中,针对部分安全风险较高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专家进行方案设计审查;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图审查、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经营与服务。对燃气经营企业(者)的从业基本要求、应该履行的职责义务等经营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燃气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施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入户安检,规范服务行为,同时鼓励和引导燃气经营企业推进规模化发展。

第四部分燃气使用。要求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针对用户端的用气安全和禁止性行为提了明确的要求。规定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提升用户端安全水平。

第五部分设施与器具管理。明确燃气经营企业在燃气设施保护方面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村(居)委员会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做好燃气设施保护工作。燃气燃烧器具、及连接软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加强用户端保护措施。

第六部分监督管理与应急处置。明确燃气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燃气管理部门要建立服务评价制度、举报和投诉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及应急处理。

第七部分附则。列出了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管理办法》施行日期、有效期等事项。

五、《管理办法》特色亮点

一是明确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部门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燃气安全建设。同时,厘清住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13个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界定职责,形成各部门依法依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安全管理措施。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项目,实行方案设计审查制度,市域高压、次高压及接收门站项目应征求市级燃气管理部门意见;推广运用电子化信息手段,实现气瓶充装、配送、检验智能管理;明确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关于材质和使用年限的要求,以从源头保障燃气设施本质安全;明确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运行、服务等责任以及用户燃气安全使用责任;明确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入户安全检查,以及建立农村“双安全员”制度,细化燃气安全管理措施。三是规范企业经营服务。要求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要求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并要求优化报装办理流程、建立燃气用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服务档案,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明确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及定期评估制度,从而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咨询人:李强               电话:0543-3216900

现场咨询:滨州市黄河五路35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41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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